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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业局各股室职能职责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7-03-15


  为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尽量避免工作中的交叉,确保各项工作如期顺利推进。现将局机关各股室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:

  一、办公室

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起草全局性、系统性、综合性的重要报告、汇报、文件,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;负责掌握全县林业工作动态和机关工作动态;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;负责承办机关文秘、档案、督办、保卫、保密、车辆、卫生、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;负责组织参与城市卫生创建相关工作;负责统筹协调省、市、县各项综合工作考核工作;负责局机关股室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,配合做好系统二级单位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二、人事股

  贯彻执行人事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人事劳动工作的规章制度;承办系统内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干部培训、职称改革、劳动工资、保险福利等工作;负责系统内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;制定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计划;负责系统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三、财务审计股

  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;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;负责全县林业政策性规费的征收和管理;监管局机关以及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;负责对系统内各核算单位定期进行财务审计,对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离职、调任审计;承办局机关财务工作;指导系统内统计和财务管理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四、营林股(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)

 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林业营造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章;承担全县种苗、造林、营林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;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;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;指导、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、部门绿化工作;承办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和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长防林、造林补贴、低产林改造等营造林工程项目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五、林政股

 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监督管理;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和统计;监管全县林木、竹林的凭证采伐和木材、竹材及其制品的凭证运输;监管全县林地征占用情况;监督林业行政执法,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;承担林业行政应诉、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;指导全县木材检查站、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六、项目办(挂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牌子)

  负责林业工程项目的研究、论证、规划、储备、申报和争取工作;负责全县天然林资源的保护、监督和管理;负责全县中幼林抚育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指导工作;指导九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;统筹协调圣水湖省级湿地公园的晋级工作;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申报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七、行政审批股

  负责统一受理林业行政许可业务(林木采伐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、林权登记、林地征占用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、林业植物检疫、野生动物驯养经营、陆生野生动物特殊猎捕等);负责组织、指导、监督、考核行政服务中心"窗口"的行政审批工作;负责协调、督办各股(站)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支持配合工作;负责编制申报、审核下达全县森林采伐限额(农民自用材和商品材计划)。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八、林调院(挂产业办牌子)

  承担全县森林资源连续清查(一类调查)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(二类调查)、作业设计调查(三类调查);承担全县森林资源监测和数字化信息化管理,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数据库、图形库,监测全县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和发展趋势;承担林业工程营造林实绩核查与验收;承担森林资源的流转评估、征占用林地勘察和森林火灾现场勘察;负责全县人工商品材的伐前设计和伐后验收;制定全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;指导全县林业科研、技术推广、科技普及工作;负责拟订全县林业产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实施规划,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;负责编制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年度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;负责竹房城镇带生态建设;负责系统年度招商引资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九、林改办

 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工作;负责组织全县林权流转的现场勘测、林权登记、林权证发放工作;负责处理全县林权纠纷和信访工作;负责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大户的培植和服务工作;负责全县林下经济模式的培植和推广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十、森防野保站(挂林场管理站牌子)

  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工作;负责林木种苗的产地检疫和登记工作;负责森林病虫害的调查、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;负责组织、指导、监督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;负责县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登记、申报和检查管理工作;负责县内特种狩猎证、猎捕证、出境运输证等有效证件的申报和验审工作;负责国有林场管理工作;负责管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;负责全县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十一、党办(监察室)

  负责全系统的党群工作;负责制订系统内党的建设规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党员教育、管理和监督;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负责全系统二级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、统战工作和计划生育工 作;负责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;指导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十二、宣传办

  负责制订全系统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建立完善宣传报道的工作机制,培训宣传骨干,抓好对外宣传工作;负责组织局机关日常学习,做好报刊的订阅发行工作;负责《竹山林业网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;负责指导、考核二级单位的年度宣传工作;负责完成国家、省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宣传部门、党委(政府)下达或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十三、综治、信访办

  负责制订全系统综治、信访、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;负责系统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;负责综治、信访、安全生产的信息上报和档案整理归档工作;负责城区家属楼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管理;负责做好综治、信访、安全生产县以上年度考核工作;承担白玉垭林场喇叭山绿松石、重晶石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。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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